三部门发布2020年服贸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_「辉捷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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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2020年服贸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者:辉捷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1-0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为支持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服务贸易博览会”)顺利举办,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9月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博览会期间销售的进口展览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了服务展览期间销售的进口展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内容是:

一、2020年服务展期间销售的进口展览品(不含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附件所列展商的销售配额不得超过所列配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其他参展企业销售额度不得超过2万美元,具体企业名单由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确定。

3.展览期间售出的超过税收优惠政策销售限额的展品,以及展览期间未售出、展览期结束后未退还国内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税。

附件: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博览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展品清单

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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