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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定义与用途的限制等基本信息解读
发布者:辉捷智企 点击: 发布时间:2022-03-21

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的合同。其中,向对方借款的一方称为借款人,出借钱款的方称为贷款人。借款合同根据贷款人的不同分为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关于借款合同欢迎阅读辉捷智企小编整理的本文相关内容。

一、借款合同的定义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易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合同的担保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四、借款人提供真实情况义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五、利息的预先扣除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六、贷款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七、贷款人的检查、监督权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八、借款用途的限制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九、利率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十、利息的支付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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